一、事项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休、转学操作流程
二、设定依据:内蒙古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休学:学生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修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要休学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2.转学:(1)学生户口随家长户口迁移;(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3)学生家长(监护人)在户籍所在地以外购房(含租赁);(4)家长工作调动;(5)特殊学生群体(留守儿童、父母离异、伤残等)确需转学;(6)其他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四、办理材料:
1.休学: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住院病历、费用报销单据及学校休学申请表。
2.转学:户口本,转学申请登记表及符合转学条件的相关证明(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家长工作调动证明等)。
五、办理机构:宁城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六、办理地址:党政综合楼东附楼305
七、联系电话:04764230302
八、办理程序:
1.休学:(1)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交申请及相应材料;(2)学校审核并开具休学证明;(3)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2.转学:
县内转学:(1)提交申请,转出学校审核;(2)转入学校审核;(3)教育主管部门审核;(4)学生入学。
跨旗县(市、省)转学:(1)提交申请,转出学校审核;(2)转出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审核;(3)转入学校审核;(4)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核;(5)学生入学。
注:跨旗县(市、省)转学时,若外旗县(市、省)转学条件及流程不一致,以转入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政策为准。
九、收费标准:无
十、收费依据:无
十一、办理时间:工作日
十二、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