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需材料
(1)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此表格在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股领取);
(2)立项批准文件;
(3)涉及征地的工程需提交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不涉及征地的工程可不予提交):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涉及拆迁的工程需提交拆迁许可证(不涉及拆迁的工程可不予提交);
(6)施工图纸以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7)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8)施工组织设计;
(9)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10)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缴费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踏查—审批—发证
办事地点
宁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股(宁城县党政综合楼551室)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第八条
联系电话:0476—427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