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纳税人跨县(区)迁入
2.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73号)
3.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在领取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30日内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办理材料:
(1)迁出地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点击此处下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点击此处下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5.办理地点:
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国税服务窗口。
6. 办理时间:
工作日。
7. 联系电话:
0476-4223791
8.办理流程:
9.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10. 责任部门:
宁城县国家税务局。
11. 收费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