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变更登记
2.设定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3.申请条件:
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但不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办理材料:
(1)《变更税务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
(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地点:
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国税服务窗口。
6. 办理时间:
工作日。
7. 联系电话:
0476-4223791
8.办理流程:
9.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10. 责任部门:
宁城县国家税务局。
11. 收费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