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贫困旗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宁城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用脱贫攻坚统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政策民主严谨、投向科学合理、监管规范严格、运行有序高效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形成县级主导、部门主为、上下联动、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大力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瞄准脱贫攻坚目标,集中投向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保障我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
二、实施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破除脱贫攻坚资金瓶颈。围绕我县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兼收并蓄,源头整合。按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梳理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各类资金,属整合范围内的全部纳入县级整合盘子。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在按部门做出预算后,按脱贫攻坚需要,按一定比例纳入县级整合盘子。努力做到应整尽整,提升涉农项目资金的整体规模与实力。
(二)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以现代农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为重点,围绕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统筹安排财政涉农资金,实行集中投入,发挥涉农专项资金的规模效应,推进主导产业提档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县脱贫摘帽步伐。
(三)规划引领,靶向精准。以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为纲,修订完善各相关行业和部门规划,使之紧密衔接、互相契合,形成目标明确、项目科学、措施有力的规划体系,统筹指导全县脱贫攻坚和产业发展。根据我县实际,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瞄准重点贫困村(以下简称“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结合脱贫任务制定年度建设计划,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做到有的放矢、效果显著。
(四)创新机制,提高效益。通过建立政府融资担保基金、推进主导产业发展基金、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基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基金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等多种模式,撬动金融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聚集各方资源和力量。研究制定各类资金支持扶贫开发的方式方法,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改善农村基础条件、保障贫困户生产生活、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形成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紧密链接机制。出台整合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保证整合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共同发力,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努力获得上级的理解与支持,促进资金整合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科学设计项目实施规范,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实现多方共赢。各镇乡街根据本地实际,详细了解并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精准设计项目进而纳入项目库,根据县级批复周密组织实施,切实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期高效完成脱贫摘帽任务。
四、资金规模
调整后的整合资金共38109万元,分别是:
(一)扶贫办(24805万元):“三到村三到户”项目资金49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用于非重点村)1000万元,绩效评价奖励资金200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2000万元,自治区金融扶贫担保金1000万元,自治区脱贫奖励资金2921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100万元,2016年贷款贴息结余资金224万元,大城子及大双庙扶贫资金结余240万元,2016年市配套项目资金20万元,2017年市级扶贫配套资金1200万元;
(二)农牧业局(360万元):设施农业补助资金360万元;
(三)水利局(800万元):节水增粮资金800万元;
(四)财政局(416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98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2180万元;
(五)发改局(47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470万元;
(六)交通局(54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5400万元;
(七)住建局(1764万元):危房改造资金1764万元;
(八)民宗局(35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0万元;
五、资金投向
2017年调整后资金额度为38109万元,预计带动贫困户9685、25182人加快脱贫致富进程。统筹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发展产业计划投资14103.3万元。重点支持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养殖业、林果业和特色产业。
1.种植业投入资金812.1万元(包括扶贫专项资金投入452.1万元,农业局设施农业补助资金投入360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局。
责任单位:天义镇等9个镇乡。
实施地点:天义镇等9个镇乡。
建设内容:发展设施农业50000亩,其中贫困户发展日光温室610亩,冷棚140亩,特色种植56亩。
建设期限: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
该项目预计使370户1138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2.养殖业投入资金6446.8万元(包括扶贫专项资金投入6346.8万元,发改局以工代赈资金投入100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局。
责任单位:天义镇等16个镇乡街。
实施地点:天义镇等16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养牛7650头,养驴4915头,生猪760头。肉羊6040只,蛋鸡11000只。
建设期限: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
该项目预计使7865户23595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3.林果业投入资金7.17万元(全部以扶贫专项资金投入)。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责任单位:小城子镇等3个镇乡。
实施地点:小城子镇等3个镇乡。
建设内容:贫困户栽植果树经济林127亩,打配机电井,架设低压线路,铺设管道。
项目建设期限: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该项目预计使14户4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4.旅游业投入资金245万元(全部以扶贫专项资金投入)。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小城子镇等3个镇。
实施地点:小城子镇等3个镇。
建设内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发展农家乐、观光园、游乐园、垂钓园、民宿等。
建设期限: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该项目预计使260户810人贫困户直接受益。
5.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772.23万元(包括扶贫专项资金投入3127.23万元,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275万元,发改局以工代赈资金投入370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民宗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全县16个镇乡街。
实施地点:全县 307个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
建设内容:为全县有贫困人口的行政村落实产业配套、修建道路,为贫困户打配机电井、购置农机具、饲草料、配套建设棚圈等。
建设期限: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该项目预计使3166户贫困户9560人直接受益。
6.金融扶贫1224万元(包括金融扶贫担保金投入1000万元,2016年贷款贴息结余资金投入224万元)。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全县16个镇乡街。
实施地点:全县16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金融富民工程”贷款,采取金融扶贫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方式向贫困户提供贴息贷款,对贫困户贷款实行全额贴息。
建设期限: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该项目预计使3340户1002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7.资产收益1596万元(全部以扶贫专项资金投入)。
牵头单位:县扶贫办。
责任单位:全县16个镇乡街。
实施地点:全县16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为全县无劳动能力及无生产经营能力等贫困户落实资产收益项目,实现贫困户产业全覆盖。
建设期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2月。
该项目预计使2853户856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21825.7万元。
1.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入13880万元(包括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11100万元,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1980万元,水利局节水增粮资金800万元)。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发展银行。
责任单位:必斯营子镇等12个镇乡。
实施地点:必斯营子镇等12个镇乡。
建设内容:一是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545户1850人。建安置住房580套,总建筑面积41710平方米。投入资金5071.5万元;二是配套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后续产业。包括安置区道路硬化、架设供电线路、铺设饮水管道、建设超市、卫生室、活动室、发展日光温室、林果产业、建养殖圈舍、迁出区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投入资金5928.5万元;三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费用,包括土地征占费、地面附着物补偿、土地平整费等,投入资金2780万元。
实施期限: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545户1850名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
2.危房改造资金投入2470.7万元(包括扶贫专项资金706.7万元,住建局危房改造资金1764万元)。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扶贫办。
实施地点:全县各镇乡街。
建设内容:改造、维修、加固贫困户危房2657户。
实施期限: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2657户贫困户直接受益。
3.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400万元(全部以交通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5400万元投入)。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实施地点:忙农镇等11个镇乡。
建设内容:建设大忙-东沟丘、三座店-龙潭、天义-山头等14条农村公路,改造大明城后西危桥1座,建设省道207线八里罕停车区1处,新建国道306线忙农服务区1处。
实施期限:2017年3月至2018年6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 500户130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4.贫困村文化广场建设资金75万元(以民宗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75万元)。
牵头单位:县民宗局。
责任单位:忙农镇。
实施地点:忙农镇。
建设内容:忙农镇三家村17组、三家村16组、小忙村文化活动广场各1处。
实施期限: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120户32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三)其他2180万元(以县级财政资金2180万元投入)。
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投入资金2180万元。
牵头单位:县农牧业、财政局、扶贫办。
责任单位:全县8个镇乡街。
实施地点:全县8个镇乡街。
建设内容:集中投入信誉度高、有前景、社会责任感强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或果蔬贮运、加工、种植、养殖大户。每10万元安置1名贫困人口就业,年务工收入1万元以上,签订用工协议4年以上。
实施期限: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
项目完成后,预计可使218户610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城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议事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资金整合专项工作组、项目审批专项工作组、效能考评专项工作组等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分工协作。
(二)科学有序推进。围绕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编制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并据此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优先实施脱贫攻坚规划。领导小组依据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相关规划,制定整合资金年度实施方案,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确定年度实施重点,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三)做大整合资金池。要建立项目信息共享机制,上级下达给我县的资金,按着上级要求,能够整合的一律纳入整合资金池,统一安排使用
(四)建好整合项目库。县直部门结合脱贫攻坚要求和本部门业务实际,科学设立项目装入整合项目库。各镇乡街根据贫困户意见和贫困村实际,全面掌握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其他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状况,明确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需求量和覆盖的贫困人口数量,县扶贫办和业务主管部门把关论证后,由项目审批专项工作组汇总进入整合项目库。整合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各部门,各镇乡街根据上级政策以及扶贫工作实际,随时补充或调出项目,确保项目库符合实际和整合政策,有利实施。
(五)把好资金使用关。项目审批专项工作组要认真梳理项目库内的项目,积极推广先建后补、自建直补、边建边补、“菜单式”扶贫等群众首创的直接到户扶贫模式,对脱贫成效好、农民增收快和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项目优先安排实施。做好整合前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政策衔接工作,县直部门要根据全县产业发展实际,确定项目补助形式和补助标准,扶贫办根据脱贫工作任务,制定差异化补助标准。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实施的业务指导,扶贫办负责做好项目脱贫成效监测,财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安全高效,项目审批专项组负责项目验收。
(六)加强效能考评。将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资金整合、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列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主要领导亲自抓、主动抓、全力推进。效能考评专项工作组要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整合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脱贫成效开展绩效评价,及时通报绩效评价结果,对不作为、乱作为、违规违纪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