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2017年9-10月分开案件

 
 

序号

所属辖区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

查处情况

执行情况

1

宁城县

宁城县马春祥制粉厂

马春祥

将土豆打浆产生的废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排放至厂区东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正在执行

2

宁城县

宁城县吴振军制粉厂

 吴振军

将土豆打浆产生的废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排放至厂区北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

正在执行

3

宁城县

宁城县化刚制粉厂

安化刚

将土豆打浆产生的废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排放至厂区北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正在执行

4

宁城县

张金龙

 

将土豆打浆产生的废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排放至厂区南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正在执行

5

宁城县

成龙

 

将土豆打浆产生的废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排放至厂区东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已缴纳罚款

6

宁城县

石国文

 

将土豆打浆产生的废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排放至厂区东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已缴纳罚款

7

宁城县

宁城县文合制粉厂

 闫文合

将土豆打浆产生的废水通过无防渗漏的沟、渠直接排放至厂区东侧无防渗措施的土地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正在执行

8

宁城县

宁城县新元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化龙

宁城县黑里河镇鸡冠山水电站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水电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于2016年7月主体工程基本完成。 违反了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正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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