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切实减轻农村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县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治费用管控工作。
一是规范使用药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使用抗生素、辅助用药和抗肿瘤用药等。执行出院带药规定,出院时原则上不允许带药,确需带药的只能带口服西药、中成药,急性病不超3天量、慢性病不超5天量。严格控制药占比,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药占比不得高于该院平均水平。
二是合理检查。严格执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不低于90%,杜绝过度检查。
三是严格把握住院指征。不得接收不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小病大治;也不得拒收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推诿患者;禁止挂床住院、通勤住院、门诊转住院和因体检住院。
四是控制目录外项目使用比例。要求医疗机构优先选择使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确需使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的,三级医院控制在10%以内。
五是控制次均费用。细化分解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和病种费用标准,有效降低次均费用水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次均费用不得高于该院同一病种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