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司法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撑起维权的“法律保护伞”。
一是加强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违法超时加班等违法问题的事前预防工作,为利用法律手段帮助农名工讨要工薪奠定基础。
二是协调人社、法院、执行局等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构建多部门共同治理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和完善劳动者利益诉求机制,加大司法监察力度,确保“投诉有门、有诉必查、查实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