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司法部门从基层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积极采取措施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推动法律援助提质扩面。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镇(乡、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辅助、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完善了县、镇、村三级援助网络,构建了“城乡半小时法律援助圈”。2017年,共受理案件390件,办结385件,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群众满意率100%。
二是助力精准扶贫落地生根。根据基层乡村法治建设特点,因地制宜推进“普法”+“扶贫”工作,在“横轴”上坚持依照法规和政策制定各项扶贫措施,提速加快法治扶贫的脚步,在“纵轴”上精细化法律助困程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把贫困户纳入法律援助服务对象范围,积极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督促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在配齐各乡镇、社区村(居)法律顾问的基础上,吸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见面会、座谈会、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方式,切实为村居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