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办学条件,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教育项目的管理,不提升农村学校办学品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分解落实“责任化”。明确教育、财政、发改、国土等部门在教育项目建设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是资金管理“痕迹化”。严格实行公示公开、监督举报、定期检查等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全部归县财政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采购款,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引起项目停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项目督导“常态化”。严格审批,规范操作,列出“路线图”“时间表”,每周汇总上报、每月督查、每季度召开项目推进会,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