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党干字〔2017〕67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崔学义 任宁城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李志国 任宁城县信访局局长,免去宁城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刘学玲 任宁城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永博 任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张宏哲 任宁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杜宝龙 任宁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潘文凯 任温泉街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武振兴 任宁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毅 聘任宁城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陈晓光 聘任宁城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李建国 聘任宁城县水库灌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 杰 聘任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国友 聘任宁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哲东宁城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树敏宁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砚勇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凤民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崔凤山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旭亮宁城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宁城电视台台长、宁城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曹汉东宁城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副科)职务;
免去张玉泉宁城县政府驻呼办主任职务;
免去孙长军宁城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