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县直各部门,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宁城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0日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室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文件)、自治区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办发[2017]81号)和赤峰市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赤政办发[2017]49号),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加强预期引导。围绕出台的积极财政政策、稳健货币政策和积极就业政策,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预期的“稳”。加强县内外舆情的收集研判,针对涉及我县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增强各方对我县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按月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组织召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县统计局牵头落实)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税制改革和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各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让公众对政府收费项目一览无余。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县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适时公布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县发改局、经信局、人社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牧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将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招标采购、二类疫苗采购、林权交易、水权交易等纳入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县发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公开工作,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县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对于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在县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要及时公开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各部门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内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集中全面公开。推进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上网,加快实体政务大室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县编办、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县财政局落实)
(三)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强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公开。加大惠农惠牧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土地草原确权政策、农村牧区产权制度改革、农牧业补贴、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农牧民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嘎查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牧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推动各镇乡街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县农牧业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举借债务情况等。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的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改革举措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助推营改增改革全面落实到位。(县财政局、地税局和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一)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围绕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的积极性。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县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县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督促指导我县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县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定期发布消费县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新兴服务业的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做好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一)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镇乡街和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加大社会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县扶贫办、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实行环境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时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县环保局牵头落实)
及时公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公开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县水利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加快教育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教育局牵头落实)
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公开工作,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和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提升群众就医感受。(县卫计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全县食品抽检信息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建设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食品安全每周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政策时,征求意见、对外发布等环节要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做到同步联动,防止脱节。密切关注政府债务、银行信贷、企业投资负债、资本县场运行、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县内外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注重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及时发布资本县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宁城支行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垦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公开工作,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公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县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县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年内要完成“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做细试点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功能单一的要关停上移,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情况等,认真组织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要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各部门要有独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政务公开人员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并做好落实。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