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县直各部门,中区市直驻宁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全县总体安排,县政府对县本级2016年12月31日前印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宁城县脱贫攻坚产业贷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16〕78号)等50件规范性文件,因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予以保留并继续执行。
二、决定《365娱乐场下载关于印发宁城县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4〕60号)等49件规范性文件,因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抵触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废止。
三、决定《关于印发宁城县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138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因已超过效期、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抵触或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修订后继续执行。
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