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运行管理,确保数据传输有效,我县环保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自动监控数据管理工作。
一是专人管理在线监控数据。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在线监控数据管理,发现断网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运维人员到现场解除故障,确保监测系统稳定运行;对发现存在超标排放情况且达到处罚范围的,环境监察大队给予行政处罚,并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对在线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每半年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进行审核,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设备24小时稳定运行。
三是加强自动监控数据的应用。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用,积极运用自动监控数据,为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